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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紅火,在膠燈上販賣 VPN 帳號給 Lu-Lu 港燦

本帖最後由 homeinns 於 2013-6-30 12:29 編輯

哇,友台膠燈,居然可以容忍這些商業行為,只要一 involve 錢,在中國的小農社會里,一定不會有好的下場。

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x?type=SW&message=4528124

還是 Telecom 茶室沒有那麼 $$ 商業化, 不受 $$$ 的干擾, 才會有獨立的意見。

其實如果這些 膠燈港燦 在香港有一個老家,只花非常少的錢,購買一些非常便宜的2手 Wireless G Router,(非常環保,減少 製做電子垃圾), Flash 成 DD-WRT VPN Router, 24 x 365 在香港的老家運行,就可以免費的破網翻墻,而且可以與圍內幾個 “港燦的朋友” 分享,又可靠,又 Secure, 又便宜, 又何苦 ...........呢 ??

以前還沒有被  友台 (HK依PC)封殺前,也無償的協助了不少 Lu-Lu 的港燦,贏得非常好的口碑和網上的社會地位和讚譽,比賺取這幾個臭錢有意義得多。(賺了也不會發達,不賺也豐衣足食)。

本人的床下底還有幾台這些極為古老的 DD-WRT VPN Router (反正已經差不多是電子垃圾),但還可以使用,願意無償的捐獻出來。(環保嗎)
如果你是“港燦”,又是電腦的網絡 Lu-Lu, 不懂得這些東西,而且又可以集合幾位在國內深受共慘黨網絡封殺之苦的圍內港燦兄弟,可以 PM 我提供無償的 VPN 破網翻牆的服務, 一切的費用全免(車馬費也是我自己承擔)。

但爲了進一步利用我這些VPN 破網翻墻的雕蟲小技服務社會,也希望你(作為 VPN 破網翻牆的受益者),自願作出對社會的捐獻(隨緣樂助,金額不拘),捐給任何你覺得是值得幫助的社會慈善團體。(如果捐獻的金額超過 HK$200, 更加可以索取捐款的收據,在次年的入息稅獲得稅務的扣減,讓梁震嬰的政府也承擔該項捐款的 10% 到 上封頂的 15%).

本人不會接觸任何的 “金錢”,以免瓜田李下, 一切在自願和 Honesty 的 system (誠信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運作。(比在膠燈上販賣 VPN 帳號給 Lu-Lu 港燦更加有意義和生命的滿足感),你們說是嗎 ???因為我已經脫離了小農的口腔期(因為已經衣食富足啦),要按 Maslow 的理論,尋求高一個層次的精神滿足感哦。 (這就是香港 與 強國不同的地方啦 !!!)

希望 可以幫到更加多有需要的港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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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樓主深思 唔是錢問題 本人真事  原本想法和你一樣 分享給一些網友VPN破網 大約3年前 差佬上來幾乎鎖我 後來扣留我所有電腦器材 話查到我屋企IP有人去一些官方論壇攻擊老共 後來大約半年后通知我攞返的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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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能解決責任問題嗎?
應該要助人自助,一人一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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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omeinns 於 2013-7-9 22:23 編輯
大約3年前 差佬上來幾乎鎖我, 我屋企IP有人去一些官方論壇攻擊老共


香港還沒有通過 23條的立法啊,  攻擊老共是沒有罪的 ??

香港的 差佬用什麽法例的依據來鎖你呢 ??你又不是 BT 天皇,電腦裏面沒有這 BT 的種子,就不用怕。

而且你的 Router 內,有 VPN Server, 可以證明有其他的人可以利用 VPN 改變 IP 來透過你的 IP 犯罪,在目前的英治法律下,是不用怕的,只要自己是光明磊落就行啦,可以挺起腰板來做人。   

在英治法律下,是很少冤獄的,但反過來,大陸的法律下,就有很多冤獄,很多 “平反”,在中國的近代歷史里,累見不鮮。歷史是不會有錯的。

香港的 “警察”,應該還沒有變成國內的 “公安”,但將來就很難保證啦,尤其是如果 23條在香港通過的話,就有法律的依據啦。

在目前的英治年代遺留下來的普通法下,只要你沒有做過,光明磊落,就什麽都不用怕

因為在 英治年代遺留下來的普通法下,控方是要提出沒有任何疑點的 “鐵證” 才能夠入罪。

但在 共產的黨的所謂“法律”下, 是反過來的,是被告要提出沒有任何疑點的 “鐵證”去證明你沒有犯罪, 才能夠有機會脫罪(但也有可能不能夠脫罪),
而且國內個人的利益,還要向國家,民族,和黨的利益 讓路, 而且,國內的法庭宣判後,還要被告承諾,永不 “上訴”,推翻判決。簡直令西方文明世界的法律界專業人士噴飯 (但只要政治環境改變,以前的法庭判決,就可以 “平反”的),  TIC (This is China),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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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讓該人分享你的 VPN, 就一定是你可以信任的人。(不會用你的 IP 去犯罪)

如果這個你信任的人,出賣你的話,它就不是一個堂堂正正的 “”, 是一隻禽獸而已。

這個世界如果沒有  TRUST (互信), 就會十分恐怖的,
現在的社會就是一天一天的朝著這個方向前進。 非常悲哀, It is sad, but true.

最後,什麽人都不信任,只信任 $$$$,  最終就是窮到只剩下錢 (小甜甜就是一個最好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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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樓主深思 唔是錢問題 本人真事  原本想法和你一樣 分享給一些網友VPN破網 大約3年前 差佬上來幾乎鎖我 後來扣留我所有電腦器材 話查到我屋企IP有人去一些官方論壇攻擊老共 後來大約半年后通知我攞返的嘢
benny989 發表於 2013-7-9 07:12


Any warrant issued by the court to the police to get into your house ? If not, I believe you can raise compl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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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佬出示了搜查令  反正已經過去左  現在都有給朋友用 但是在NAS開左syslog backup log 這樣對自己保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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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信你應該還對 英租界年代遺留下來的普通法有信心吧。

再加上你的 VPN NAS 内的 Log, 並且光明磊落(不像那風水師,做左唔認,人在做,天在看),
在英國普通法下,發生“冤獄” 的可能性,比那有中國特色的,可以按長官的意志而平反的 “法律” ,發生的機會率低得多

但你要小心,隨著香港特區的警察慢慢的 “公安”化後,可能案發 2年後,才去拘捕哪一個無辜的你。(好像那陳玉峰的案件),所以你的 VPN NAS 内的 Log 要起碼保存 5年或以上才能夠 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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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佬出示了搜查令  反正已經過去左  現在都有給朋友用 但是在NAS開左syslog backup log 這樣對自己保護滴 ...
benny989 發表於 2013-7-11 11:46



    呢位ching..你好..我就係當年果個用你vpn做違反惡法野的朋友..係呢度我只能同你講聲對唔住!!我依家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罰,希望你原諒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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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位ching..你好..我就係當年果個用你vpn做違反惡法野的朋友..係呢度我只能同你講聲對唔住!!我依家 ...
eric1874 發表於 2013-7-11 19:22



都過去左 沒有所謂啦 雖然不知道你發什麽導致這樣  但是真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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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omeinns 於 2013-7-12 00:34 編輯

恕Homeinns八卦,2位 C-Hing 的歷史瓜葛,是不是在友台(HK依PC)上發生的歷史往事呢 ?(我已經在多年前被 HK依PC 封殺左,現在只能夠做 CD-ROM)

但我還是不明白,在網絡上攻擊老共,按英租界年代的法律,是沒有任何依據去入罪的。

究竟其中一位 C-Hing 犯了什麽的網絡罪行,能夠觸動香港的 ”公安“ 去拿著法庭的 Warrant 闖入民居,沒收老百姓的電腦,應該是一些非常嚴重的網絡罪行, 並不是 在網絡上攻擊老共 那麼簡單。

既然 2位 C-Hing,大人有大量,已經冰析前嫌, 可不可以公開,究竟是  ”犯了那一條網絡上的法律,可以嚴重到觸動香港的“公安”呢 ???

如果 “在網絡上攻擊老共” 是能夠入罪的話,那麼,友台(膠登)的數據中心,就要長時間駐紮有“公安”進行嚴密的審查。按英租界的“法律”這是不允許發生的,因為人權和私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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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現實認識果位仁兄 也不知道他做左什麽 後來差佬歸還器材給我也沒有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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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陈冠A 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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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Homeinns八卦,2位 C-Hing 的歷史瓜葛,是不是在友台(HK依PC)上發生的歷史往事呢 ?(我已經在多年前被 ...
homeinns 發表於 2013-7-12 00:24



    你好,本人是一個信仰法輪大法的香港居民..因太太單程證還未審批..所以要經常來往中港兩地.我當時用benny989兄的vpn來破網..並且用msn和大法同修溝通..
當時我是用benny兄的vpn加上tor的程式來上網的..沒想到這樣也會惹來邪黨的迫害和麻煩//
再次向benny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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