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新聞] 消委﹕可要求刪除數據服務 [打印本頁]

作者: 電腦超人    時間: 2010-5-31 23:12     標題: 消委﹕可要求刪除數據服務

資料來源︰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530/4/ibbq.html

消委﹕可要求刪除數據服務
(明報)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05:10

【明報專訊】「點解會咁?」、「都白癡嘅,我個plan只係幾十蚊月費,要我交幾千蚊?」互聯網討論區上,近月不少留言者都對巨額手機帳單感到難以置信,其中最多人誤墮的是「以為手機用Wi-Fi上網、原來暗中已變GPRS上網」收費陷阱,有用戶因此被追收1.5萬元。消費者委員會    建議沒有需要在街頭上網的手機用戶,可要求刪除數據服務,以防萬一。

GPRS難防暗中啟動

上述收費陷阱多人中招,是因為部分手機即使Wi-Fi信號微弱得不足以下載數據,也會錯誤地顯示信號夠強,卻同時暗中啟動收費昂貴的GPRS流動數據服務。由於每MB的流動數據收費可達10至60元,若用戶不察覺,誤以GPRS數據下載300MB電影,收費即可達3000至1.8萬元。

事實上,消委會    單是今年首4個月收到的241宗流動數據爭拗中,即有多達58宗(約四分之一)涉及「Wi-Fi上網暗地變成GPRS上網」。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稱,歡迎電訊管理局    研究要求手機網絡商設本地數據收費上限,但最重要還是網絡商須提供簡單方法,供用家(特別是不諳電腦的長者)可取消數據服務,免誤中收費陷阱。

本港三大手機3G網絡商均表示,若用戶手機數據用量突然大升,會有機制提醒客戶,其中數碼通及PCCW在數據用量超過限額或逼近預計水平時會發短訊提醒,3香港則會致電客戶查證。
作者: 角色    時間: 2010-7-5 09:35

3HK致电是没有用!如果用GPRS,一定要用家签名确认才可以,还是是非常大的字!!!或者在普通合约,不能有GRPS plan,如果要用GPRS Plan,要对立大大只字才能行,以防止电讯商搞鬼。


角色
作者: 電腦超人    時間: 2010-7-5 10:35

3HK致电是没有用!如果用GPRS,一定要用家签名确认才可以,还是是非常大的字!!!或者在普通合约,不能有G ...
角色 發表於 2010-7-5 09:35

但是3HK反而在某方面做得還OK...
上年我到日本用了一日數據漫遊...當過了10MB/40MB/50MB時系統便傳了一個SMS給我作提示...
我致電到熱線問...他們說你申請了日費漫遊便不用理會...
不過至少有提示過...
總好過收到帳單後才知好...

而且3HK日費漫遊好像啟動了後便不能在其他網絡作數據傳輸(避免了因訊號弱轉網後被收了數據費用...)

但...3HK在香港本身的網絡就...
作者: 角色    時間: 2010-7-5 11:04

那么两个都全做不是更加好吗?设最高上限和发SMS。

角色
作者: 電腦超人    時間: 2010-7-5 11:21

上面的不是最高上限...而是提示...
沒有設最高上限的...反正日費已是整天無限任上的...

不過我見其他台都是好像收到帳單才知道的
(就好像數碼通那邊...之前也聽過一兩個case...CSL也有...)
在漫遊方面總覺得3HK尚算貼心才還在用他的...
(但偏偏就是搞不好自己的網絡...)

不過到了10MB才提示...以漫遊數據一般收費在$0.1/KB左右計算的話...
可能已經被收了千多元了...(不過總好過那些收帳單才知被收萬多元那些...)




歡迎光臨 電訊茶室 (http://telecom-cafe.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